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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对家庭暴力进行维权

发布时间:2014-06-25 17:41:00来源:小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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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是社会安定的有力保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民认识的提高、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是社会安定的有力保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民认识的提高、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作为“娘家人”的妇联组织,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做好妇女维权工作。
     1、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反“家暴”意识。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介,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和《重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强对有关调处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依法处理家庭暴力的能力和责任感。
     2、加强家庭成员素质建设,从根本上预防“家暴”发生 。一是开展“五好文明家庭”争创活动,加强家庭美德建设,抓好和睦家庭典型宣传,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努力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建立平等、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提高婚姻质量,从根本上预防家庭暴力发生。二是继续加强对妇女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引导她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教育妇女发扬“四自精神”,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劳动技能,争取经济独立,真正实现男女平等。
     3、构筑“家暴”维权网络体系,加强对妇女人身权利的保护。一是单位和社区(乡村)要关心每一个可能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发现情况及时化解矛盾。同时,强化基层法律部门对家庭矛盾的调解、指导功能,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二是健全防治家庭暴力的工作机制。各执法机构要重视家庭暴力的处理,完善执法监督系统,尤其是基层派出所要充分发挥“110”快速反应作用,形成调解、救助、处理家庭暴力的全程服务。同时,以公安部门为主体,建立“家暴投诉站”和“伤情鉴定中心”,形成防治家庭暴力的打击保护网络。三是建立多个部门参与的妇女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督查妇女权益工作。四是法院系统“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要充分发挥妇女维权作用。五是针对很多受害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后请律师难、打官司难和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妇女权益保障社会化工作网络。六是由政府出资建立“家庭暴力救助中心”,为受害人提供临时居住的“庇护所”。可借鉴其它地方做法,以民政部门的救助站为载体,建立受虐妇女“救助中心”,为其提供临时食宿、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和简单的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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