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主题活动 > 维权活动 > 正文

【维权课堂】妇女维权知识知多少?(六)

发布时间:2020-03-15 13:47:28
分享到:

为庆祝第110个“三八”国际妇女节,进一步做好妇女维权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法治固安”、“平安固安”建设。固安县妇联开设“妇女维权微课堂”,连续推出关于妇女维权方面的知识,希望姐妹们认真学习,遵法守法,依法维权。
 

51、二胎生育能享受多少天假期?

答:“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另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

 

52、在农村妇女相关财产权益方面有哪些新规定?

答:针对妇女因婚姻状况带来的权益受侵害问题,《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针对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权益受到侵害的突出问题,规定“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53、如何保护丧偶儿媳的继承权?

答:丧偶妇女对公、婆提供了主要生活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是公、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丧偶妇女通过继承获得的财产,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有权处分,任何人不得干涉。

 

54、妇女受到性骚扰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答:(1)向对方所在的单位投诉;(2)到公安机关报案,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行政处罚;(3)直接向法院起诉;(4)可以到妇联投诉,请求帮助。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受害妇女一定要提高证据意识,收集一切能够证明对方实施性骚扰行为的证据,包括证言、书面材料、录音等。

 

55、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答:按照法定夫妻财产制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合法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56、哪些财产是夫妻一方财产?

答:(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7、在哪些特殊情况下,女方有权拒绝离婚?

答: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58、妻子借钱给自己父母看病,这个债务是妻子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答:是夫妻共同债务。相关借据应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的意思表示,借款用途也应作出标明,并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留存。

 

59、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有什么不一样?

答:离婚协议书和法院的判决书在法律执行效力上不一样。若一方拒绝履行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只能通过诉讼要求其履行义务,经法院判决后,离婚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持离婚判决书则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0、不领结婚证就生孩子有什么危害?

答:(1)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2)孩子的抚养义务不确定,甚至男方还有可能否认亲子关系,增加女方的抚养难度。

 

61、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如何认定?

答:(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2、离婚时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答: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并负连带责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63、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

答: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此外没有其他途径。是否分居只是其中的一个参考因素。

 

64、丈夫重婚或者与他人长期同居,妻子怎么办?

答:丈夫重婚或与他人长期同居,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在起诉前妻子应当注意收集有关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照片、录音和摄像等。

 

65、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权继承他(她)的遗产吗?

答:同居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之前的同居可能构成事实婚姻,同居者可以配偶身份继承死者遗产;1994年2月1日之后的同居只能构成不受法律保护的同居关系,同居者没有配偶身份,无法继承死者遗产。

分享到:
相关关键词: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