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妇联副主席吴学红,廊坊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姚迎光,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王金团,廊坊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女律师委员会主任齐瑞霞,廊坊市妇联权益部部长董巍,三河市妇联主席祝志敏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对“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工作进行了总结。市妇联副主席吴学红对妇联维权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二是要切实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处,积极融入大调解格局。充分发挥妇联干部、妇女法律志愿者、心理和婚姻咨询师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努力将涉及妇女儿童和婚姻家庭的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