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廊坊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廊坊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规”)实施5年来取得的成功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国“两纲”和我省、市“两规”实施,经市政府批准,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廊坊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及范围
(一)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 个,先进个人 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表彰范围
1.先进集体:(1)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所属处室及处级以下单位;(2)市级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或成员单位内设科级机构;(3)县级政府及县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4)实施“两规”的基层单位;(5)市、县级妇儿工委办公室。
2.先进个人:(1)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处级以下(含处级)工作人员;(2)为“两规”实施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妇女儿童工作者;(3)市、县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和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履行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责任,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实施“两规”工作扎实、措施得力。
2.领导班子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勤政廉洁、作风民主,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坚持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善于发现和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善于总结推广妇女儿童工作成功经验。
4.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专项经费,工作机制完善,经费有保障,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的考核标准。
5.妇女儿童工作走在本地区、本系统前列,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进展情况良好。工作业绩突出、成效显著,妇女儿童受益程度高、社会反响好。
(二)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2.热爱妇女儿童工作,积极参与“两规”实施,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在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成绩显著,群众公认、满意度高。
3.创新思路、锐意进取,善于研究妇女儿童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工作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4.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办法
市政府妇儿工委全面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工作。各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按所分配名额组织评选,报送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由各单位组织评选,报送先进事迹材料,经市府妇儿工委择优评定后审定。
四、表彰奖励办法
以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名义表彰。对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动员社会各界进一步推动“两规”实施的重要契机,作为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各级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分配名额、审批程序,认真负责地做好相关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严格评选标准,确保推荐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度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有突出事迹,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示范性。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参评资格。
4.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各县(市、区)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及干部不得超过15%。各地报送的先进个人中处级干部不超过30%。同一部门不同时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填报《廊坊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审批表》(见附件2)和《廊坊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3)。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简明扼要,真实生动。
各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请于2017年 月 日前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请于2017年 月 日前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报送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淑芬
电 话:0316-2339200
电子邮箱:lffegw@163.com
附件:1.廊坊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廊坊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审批表
3.廊坊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审批表
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2017年3月
附件1
廊坊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 名 额 | |
先进集体 | 先进个人 | |
三河 | ||
大厂 | ||
香河 | ||
广阳 | ||
安次 | ||
永清 | ||
固安 | ||
霸州 | ||
文安 | ||
大城 | ||
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 | ||
总计 |
附件2
廊坊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先进集体审批表
县(市、区)
单 位
廊坊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制
2017年3月
单位 名称 |
|||||
通 讯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联 系 电 话 |
|||
主 要 事 迹 |
(1500字以内,可附页) | ||||
主 要 事 迹 |
|
||||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盖 章 2017年 月 日 |
||||
县 级 妇 儿 工 委 意 见 |
盖 章 2017年 月 日 |
||||
市 政 府 妇 儿 工 委 意 见 |
盖 章 2017年 月 日 |
附件3
廊坊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先进个人审批表
县(市、区)
单 位
姓 名
廊坊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制
2017年3月
姓 名 | 性 别 | 年龄 | ||||
单 位 | 职务/职称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主 要 事 迹 |
(1000字以内,可附页) | |||||
主 要 事 迹 |
|
|||||
所 在 单 位 部 门 意 见 |
盖 章 2017年 月 日 |
|||||
县 级 妇 儿 工 委 意 见 |
盖 章 2017年 月 日 |
|||||
市 政 府 妇 儿 工 委 意 见 |
盖 章 2017年 月 日 |
|||||
廊坊市政府妇女儿童工 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 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