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落实 “两纲”“两规”情况的报告
(2020年9月24日)
2011年,国务院制定颁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河北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河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河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廊坊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廊坊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廊坊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市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两纲”和省市“两规”精神,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具体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廊坊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得到很大提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指标及任务完成情况
河北省卫生厅贯彻2011-2020年河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共确定具体指标25项,主要任务30项。截至到目前,涉及市级28项,均按照要求开展并能够如期完成。
(一)预计能够完成指标(21项)
1、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孕产妇死亡率(/10万)
指标要求:2020年控制在20/10万以内。
完成情况:2010年为24.17(城市0,农村28.21),2015年为10.14(城市14.33,农村7.09),2019年为4.67(城市0,农村5.86)。
(2)婴儿死亡率(‰)
指标要求:2020年控制在9/‰以内。
完成情况:2010年为5.75(城市5.30,农村3.46),2015年为2.58(城市2.58,农村2.58),2019年为1.94(城市1.38,农村1.79)。
(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指标要求:2020年控制在11/‰以内。
完成情况:2010年为6.85(城市6.54,农村6.90),2015年为3.63(城市3.58,农村3.64),2019年为2.90(城市2.31,农村3.05)。
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指标要求:稳定在99%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8%以上。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保持在1‰以下。
完成情况:2019年我市达到99.99%,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89%。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为0。
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减少非医学指征剖宫产。
完成情况:本项无具体指标要求,2010年我市剖宫产率2010年44.35%,2019年51.25%。
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指标要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稳定在85%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稳定在90%以上。
完成情况:我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2010年为83.48%,2019年为85.83%。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2010年91.71%,2019年89.44%;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2010年92.6%,2019年94.22%,达到国家和省稳定在90%以上的指标要求。
4、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
指标要求:提高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率,降低流动人口中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完成情况: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2010年为0,2019年为0。婴儿死亡率2010年2.83‰,2019年0.1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10年3.26‰,2019年1.28‰。
5、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
指标要求: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完成情况:卫生健康部门只负责统计5岁以下儿童死亡。
6、妇女医疗保健。
指标要求: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妇女的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完成情况:大力推进妇幼体系建设,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普遍设置了妇产科,68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产科服务,开放妇科产科床位2331张,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7、产前筛查与诊断。
指标要求:提高产前筛查率和产前诊断水平。
完成情况:产前筛查率2010年6.55%,2019年94.63%,产前诊断水平稳步提高。
8、出生缺陷预防。
指标要求: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率达到95%以上(中期达到92%)。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80%以上(中期达到60%)。
完成情况:2010年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率89.36%,2019年达到99%以上; 2010年新生儿听力筛查率86.48%,2019年达到95%。从2013年开始新增35种遗传代谢病筛查,2019年筛查率达到98.3%。
9、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
指标要求: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中期达到60%以上)。
完成情况:2010年我市妇女常见病筛查率为58.07%,2019年75.59%。
10、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诊断与治疗。
指标要求: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
完成情况:2009年,在卫生部和全国妇联的推动下,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列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2009年我市固安县开始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2012年大城县、文安县、三河市相继开展。2018年又扩展了霸州市、永清县、香河县和大厂县四个省级项目县。2019年到至今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列为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三河市、香河县、积极申请财政资金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了免费“两癌”筛查,文安县扩大筛查人群,深受广大妇女欢迎。全市宫颈癌和乳腺癌做到了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11、儿童常见病和传染病控制。
指标要求:控制儿童常见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病。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1%以下。儿童结核病管理率达到95%以上。
完成情况:我市自2010年开始在全市推行艾滋病、梅毒、乙肝干预项目,对孕产妇进行免费筛查和干预。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1%以下。2010年儿童结核病管理率90%,2019年儿童结核病管理率达到95%。
12、妇女艾滋病和性病感染控制。
指标要求: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99%,感染艾滋病及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80.39%
完成情况:艾滋病干预率达到100%,梅毒干预率达到
13、免疫接种。
指标要求: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11种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到并维持在95%以上。
完成情况:通过免疫规划项目包为全市每名0-6岁儿童免费提供11种22剂次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2010年-2019年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95%以上较高水平。2010年-2019年全市接种率分别为: 98.23%、99.09%、99.62%、99.54%、99.53%、99.71%。、99.21%、99.49%、99.55%、99.65%。
14、儿童心理及精神疾病防治。
指标要求: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精神疾病患病率。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完成情况:2015年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儿童保健主要包括新生儿保健、儿童生长发育、营养、心理卫生、五官保健、儿童康复、儿童常见病诊治和中医儿童保健等。按指导意见要求,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对科室设置进行调整,设立儿童心理卫生门诊,加强了儿童心理及精神卫生诊治工作,降低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
15、妇女心理及精神疾病防治。
指标要求: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范围实现全市覆盖,建立市、县、乡、村四级防治网络。
完成情况:精神卫生服务全覆盖,全市共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21家,床位878张,精神科医师75名,护士156名。为做好妇女儿童心理卫生问题的早发现和干预,市卫健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廊坊市心理健康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针对青少年、大学生、儿童和妇女及老年人全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活动。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精神疾病患病率进一步降低、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
16、新生儿体重控制。
指标要求: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中期控制在7%以下),控制巨大儿发生率。
完成情况:2010年3.27%,2019年2.73% 。
17、婴儿母乳喂养。
指标要求: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中期达到40%)。
完成情况:2010年77.63%,2019年70.08%。
18、儿童生长发育。
指标要求: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6%以下(中期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中期降低到6%以下),控制儿童肥胖发生率。
完成情况:(2010年无数据,2019年儿童迟缓率为0.70%。2010年低体重率为2.46%,2019年1.83%。
19、儿童贫血患病率。
指标要求: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期控制在18%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完成情况:2010年中重度贫血患病率1.00%,2019年0.87%,贫血率3.81%;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20、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指标要求: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完成情况:2010年中重度贫血患病率0.26%,2019年贫血患病率5.26%。
21、中小学生体质达标。
指标要求: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完成情况:2010年视力不良68.36%,龋齿7.32%,超重12.29%,营养不良3.65%;2019年视力不良56.20%,龋齿35.89%,超重15.95%,营养不良6.70%。
完成情况: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遍配备了妇幼卫生设施设备和妇幼专业技术人员,村卫生室普遍无妇幼卫生设施设备和妇幼专业技术人员。
二、主要措施
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的决策部署,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坚持以“构建‘汇集全业务、服务全人群、关注全生命周期’的‘互联网+’精准照护”为主线,全力推进“健康廊坊·健康家庭”建设,通过实施一系列服务基层、指向家庭的项目包,为全市人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快捷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卫、健康教育、应急救援、中医中药、医养结合“六位一体”健康服务。特别是将妇女和儿童作为“健康廊坊·健康家庭”的重点照护人群,坚持以保障母婴安全、预防出生缺陷和提高妇幼健康水平为重点,以规范管理为手段,扎实推动互联网+健康妇幼建设,全力抓好妇幼健康惠民项目包,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妇幼健康事业取得明显进步。
(一)加强“两纲”“两规”宣传,贯穿妇幼健康工作 。
成立工作组织。成立卫健系统“两纲”“两规”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组,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组织,确保“两纲”“两规”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加强宣传。开展多层次宣传培训,强化舆论宣传促动,进一步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对“两纲”“两规”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各级领导对妇女儿童工作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全市上下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加强调研督导。重点对“两纲”“两规”卫生健康领域中组织领导情况、部门间协作、执行进度、培训宣传等方面进行调研和督导,动态监测指标数据,集中力量攻克重难点问题,助推妇幼健康工作走深走实,确保全面完成“两纲”“两规”目标。
(二)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
“十三五”以来,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42966.5万元,改扩建妇幼保健机构5个,新增建筑面积13121平方米,购置万元以上设备798台(件),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与“十二五”对比,财政投入由29260万元(2011年至2015年)增加到42966.5万元(2016年至2019年),增长46.84%;床位由2015年底的609张增加到691张,增长13.46%;每年门诊量由1162504人次增加到1209240人次,增长4.02%;每年住院人数由18887人次增加到25716人次,增长36.16%;每年业务收入由18690.49万元增长到31234.45万元,增长67.11%。加大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建全妇幼服务数据信息系统,与全市大数据信息系统有效连接,服务机构通过信息系统有效连接,服务对象通过手机APP、微信客户端、电子健康卡了解服务信息,以信息引导服务,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强化管理,抓实母婴安全
一是完善母婴救治体系。在市县两级选择综合实力最强的医疗机构设置14个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开通绿色救治通道,建立起“上下联动,应对有效,运转高效”的危急重症救治网络。制定并完善了相应规章制度和抢救流程,加强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监测,最大程度避免和减少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
二是提高救治能力。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好机遇,推进妇产科、儿科专科联盟建设。通过统筹域内妇科、儿科资源,建立起“以通州妇幼、首都儿研所为塔尖,以市妇幼保健院为平台、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共同参与”的基于医疗、保健为一体的专科联盟服务体系。聘请北京专家讲课及演练47次、转诊23人次,会诊5次,远程会诊3次,提升了全市救治水平。市妇幼保健院通过与北京通州妇幼保健院、首都儿研所合作,组建了廊坊市妇产医院和廊坊市儿童医院。其中,廊坊儿童医院门诊量达54279人次。廊坊妇产医院与北京通州妇幼合作以来,先后有20余名通州妇幼专家参与临床诊疗活动,举办大型学术活动3次,教授新技术3项,带教宫腔镜、腹腔镜手术15次,门诊量达到39816人次。
三是抓好母婴安全管理。免费发放《母子健康手册》32万余册,强化首次建册责任制。开展高危妊娠评估,依据孕妇风险程度,按照“绿、黄、橙、红、紫”5色落实分级管理。同时,将儿童健康体检与预防接种相结合,对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实行专案管理,及时录入妇幼信息系统,提高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质量。
四是建立孕产妇和儿童死亡评审制度。做到“院内死亡一例讨论一例,县级死亡一例评审一例”。同时,市级每季度开展一次评审,分析死亡原因,有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十三五”以来,累计对193045名孕产妇进行健康管理,管理率达到90%;共对553047名儿童进行健康管理,管理率达90%。2019年孕产妇死亡率4.67/10万,比2015年下降5.47/10万;2019年婴儿死亡率1.94‰,比2015年下降0.64‰;2019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90‰,比2015年下降0.73‰。
(四)全程服务,抓好出生缺陷三级防治
一是推进免费婚检和孕前优生检查,把好“第一道防线”。自2009年开始,市财政投入资金760万元,依托市妇幼保健中心,启动市城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共完成69689对,检查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1382例,梅毒202例,HIV抗体检测阳性9例。自2016年开始,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大厂县除外)启动婚前医学检查,共检查44832对。自2010年开始,全市启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共为8万余对农村户籍夫妇进行孕前健康检查,服务率达80%以上。2013年至2019年,推行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共服务37万余人,服用率94.89%,服用依从率81.7%。
二是推进免费产前筛查,把好出生缺陷“第二道防线”。2012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免费唐氏筛查工作,每年投入近千万元,累计筛查37.7万人,筛出高风险孕妇1.8万余人,共确诊各类异常胎儿1034人;实施孕妇无创基因项目免费筛查19675人,筛出高风险孕妇25人;实施孕妇耳聋基因项目免费筛查13937人,筛查出致聋基因携带孕妇589人,235名丈夫进行了基因验证,27对夫妇携带相同致聋突变,其中6名孕妇进行了产前诊断,3例胎儿宫内确诊为先天性聋儿,均选择了终止妊娠。深入推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2015年以来共检测307798人次,发现艾滋病阳性7人,梅毒阳性521人,乙肝阳性8610人,艾滋病阻断成功率达100%;针对梅毒阳性的孕产妇,对大部分孕妇及所生儿童均进行了有效干预;乙肝阳性的产妇所生新生儿全部按照要求注射了乙肝免疫球蛋白。
三是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把好出生缺陷“第三道防线”。2010年,廊坊市开展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市区和永清县、大厂县财政出资实施儿童先心病免费筛查,共筛查321000余人,发现异常13682人,需要手术301人,手术救助219人,共救助金额146.5万元;完成新生儿听力筛查816800人,筛查率94.8%,筛出异常796人,188人得到免费助听器或人工耳蜗救助,69人得到每人1000元的资金救助。2013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新生儿“两病”到“四病”的筛查工作,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实现免费筛查。2014年,在全省率先开展35种遗传代谢病筛查。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苯丙酮尿症“两病”共筛查102万人(2000年至2019年),2013年至2019年,市财政共投入4370万元用于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项目,其中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共筛查49万人(2013年至2019年),35种遗传代谢病筛查41万人(2014年至2019年),共确诊阳性患儿1036人,其中甲状腺功能减低症550人,苯丙酮尿症133人,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250人,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35人,35种遗传代谢病筛查阳性68人,2009年以来我市有300人次遗传代谢病患儿得到了救助。通过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工作的开展,全市共发现异常病例14379人,避免了1050名出生缺陷儿发生,出生后干预或治疗10663人,对776名患儿实施了救助。
(五)严格管理,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目前,我市共承担妇幼保健项目22个,其中国家级项目7个,省级项目7个,市级项目8个。为确保项目抓实落地,市卫健委成立了项目工作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定期督导、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一是积极促进生殖健康和妇女常见病防治。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积极推动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三河市、大厂县、香河县、固安县、永清县、霸州市、文安县、大城县等8个县市相继开展了“两癌”筛查项目,其中三河市、香河县、文安县、永清县加大财政投入,增加“两癌”筛查人数。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对306884名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筛查,发现宫颈高度病变252例,阴道壁低度病变1089例,确诊宫颈癌42例;对56586名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筛查,筛查出乳腺癌79例。实施市直单位女职工开展“两癌”筛查,市财政2010年至2019年共投入资金830万元,筛查80560人次,其中发现乳腺癌27例,乳腺增生37251例,乳腺良性肿物276例,其他乳腺疾病532例。宫颈筛查早期宫颈癌4例,癌前病变83例,低度病变109例,阴道壁高度病变2例假阴道壁低度病变1例,慢性宫颈炎6974例,阴道炎4839例。实施国家基本避孕项目,规范生殖健康保健服务,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和免费实施上取环、结扎、输精管绝育术、输卵管吻合术等计划生育手术。全市已经拥有54.65万群众注册用户,269名各级项目管理人员,4527名药具发放员、4221个基层人工发放点,643台自助发放机 。
二是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预防伤害。对全市0-6岁适龄儿童组织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实施。完成疫苗接种和查漏补种,适时开展补充免疫、应急接种等活动,开展疫苗针对重点传染病监测,动态掌握AFP病例、麻疹、AEFI变化情况,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国家方案要求。规范开展疫苗冷链储运管理,保障疫苗接种安全性。对全市儿童接种信息进行管理,管理儿童信息135万人。定期开展全市免疫规划业务管理培训、督导,规范项目工作开展。开展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创建工作,全市规范预防接种门诊覆盖率达到90%,创建星级示范预防接种门诊28家,提升门诊整体环境和预防接种服务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儿童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近年来,全市的疾控机构多次召开学校卫生工作培训会,对辖区的中小学校的学校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年抽取一定数量的学校实地查看指导学校常见病及传染病组织建设、各项方案制定、组织制度建设、专兼职保健医(校医)设立、各项预防措施落实记录、相关防控知识宣教等情况,并就校内学生常见病现状及采取的防控措施、传染病疫情报告处置流程等问题与学校主管领导及保健医(校医)进行现场沟通。通过检查指导活动,了解学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中与教育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逐步提高学校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防控能力和水平,稳步规范全市学校卫生工作,保证广大学生身心健康。疾控中心按照年度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在2012、2013、2014、2015和2016年开展了婴幼儿辅助食品、配方食品和儿童食品中铅、镉等元素的监测工作。另外,每年对蔬菜、水果及制品,豆类、谷类及制品,藻类及制品,乳制品、肉制品、调味品等开展铅镉等元素的监测。加强对铅、镉等重金属污染危害儿童健康的监测和救治。
三是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自2015年开始,市城区先后开展了孕妇口腔保健和儿童防龋项目,截至2019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936万元,孕期口腔保健项目共完成9312人次,儿童口腔综合防龋省级项目氟化泡沫33262人次,窝沟封闭9844人,31196颗牙;市级项目氟化泡沫221742人次,窝沟封闭55168人,173587颗牙。2018年开展全市儿童生长发育项目,深入幼儿园、中小学共举办了55场家长课堂,涉及8243人,签约管理3239人;在廊坊电视台开设“健康大讲堂”栏目,市区范围内共有23所中小学,合计45433名孩子的家长完成了收看,签约管理33589人,为7691名家长进行持续的生长发育保健指导。市妇幼保健院生长发育门诊共接诊1575人,矮小门诊接诊矮小及可疑矮小388人,均进行了医学干预。北京协和专家会诊131人,其中有7人通过绿色通道转诊至协和医院。2019年起开展0-6岁儿童视力筛查,累计进行眼保健89824人,视力筛查3483人,视力不良562人。大城县还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儿童近视防控中心。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卫生保健管理,指导开展儿童营养与膳食、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青春期保健以及生殖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帮助儿童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提高健康素养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四是加强妇女儿童营养状况和精神卫生服务。结合“全民营养周”等主题宣传,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宣传及媒体宣传活动。制作视频宣传片,印制碘缺乏病防治科普读物。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工作。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开展针对孕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多种形式宣传工作。全市妇女儿童自我防护意识显著提升,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全市碘缺乏病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保持在90%以上,儿童甲状腺肿大率控制在5%以下,各项指标符合国家碘缺乏病消除标准,全市保持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的工作目标。加强孕前、孕期和哺乳期妇女营养指导和干预,强化爱婴医院管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母乳喂养宣传活动。2016-2020年,持续深入校园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宣教活动,针对不同时期学生心理特点开展不同主题的心理健康讲座,全面学生提升心理健康素养。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范围实现全市覆盖,逐步建立起了市、县、乡、村四级防治网络。精神卫生服务全覆盖,全市共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21家,床位878张,精神科医师75名,护士156名。为做好妇女儿童心理卫生问题的早发现和干预,市卫健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廊坊市心理健康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针对青少年、大学生、儿童和妇女及老年人全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活动。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精神疾病患病率进一步降低、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
(六)建章立制,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河北省有关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以确保妇女儿童安全、规范执行行为为目标,加强行业管理。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出台下发了《廊坊市助产技术服务管理规范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和产前诊断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孕14周以上中期妊娠管理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二是加强对母婴保健机构和母婴保健技术人员的监管。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和集中培训,严格准入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针对基因筛查初期不规范,医疗保健机构私自与第三方检测中心合作乱象,积极与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
三是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按照《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要求,对全市共有出生医学证明12家管理机构、51家签发机构,155名从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签发人员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十三五”以来,每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专项监督检查和计划生育国家“双随机”检查,共出动监督员9830人次,出动监督车辆4576台次,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16次,共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9963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50份,立案查处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案件56起,结案48起,罚没款86.15万元,没收器械147件,没收药品225盒,万元以上大案要案12起。此外,参加媒体专访38次,广播电台宣传47次,进社区宣传134次,上街宣传150次,全市共悬挂横幅95条,展出宣传画板710块,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00余人次,张贴“两非”警示标识755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