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司法局
实施“两纲”“两规”情况汇报
自我市“两规”实施以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规划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结合自身职责,狠抓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现将近年来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单位所承担的目标任务
我局承担的目标任务主要有:1、涉及妇女儿童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地方性法规政策的性别平等审查;2、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3、保障妇女儿童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4、确保律师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0%。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力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把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先后列入“六五”“七五”普法规划,纳入全市普法宣传年度工作要点,协调组织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大学习宣传工作力度,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强化基层宣传。结合“法律九进”活动,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市场等基层单位。特别是在广大乡村,各级各部门通过大喇叭广播、法治大集、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是强化媒体宣传。各级各部门积极利用廊坊日报、廊坊都市报、廊坊广播电视台等市县两级新闻媒体和微信、微博等各类新媒体深入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宣传活动。市法宣办(设在市司法局)在廊坊日报、廊坊电视台开设的“百姓学法”“以案说法”“与法同行”等专题栏目中,突出学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尊重妇女、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三是强化主题活动宣传。在“三八”国际妇女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市法宣办积极协调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二)强化制度建设,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2014年以市两办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廊办发〔2014〕10号),2016年与市民政局等四部门联合转发《省司法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司法部等四部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廊司通〔2016〕23号),2017年与市妇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小组的通知》(廊妇字〔2012〕2号),2018年与市妇联等六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廊妇字〔2018〕29号),2019年与市妇联联合印发《关于成立廊坊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意见》(廊妇字〔2019〕14号),2020年与市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防范化解家庭纠纷和邻里纠纷专项活动的通知》(廊司通〔2020〕37号)。在市、县(市、区)均建立了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组织实现了全覆盖,自2011年以来,人民调解组织累计调解婚姻家庭纠纷三万六千余件。
三、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工作。全面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在市、县(市、区)妇联建立了妇女维权法律援助站,在市、县(市、区)建立法律援助中心、设立123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婚姻家庭纠纷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近年来,共解答法律咨询五万人次,提供法律援助(帮助)4900余件。
四、大力提高女性律师比例。近年来,市司法局积极鼓励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女性加入律师队伍,提升女性律师在全市律师队伍中所占比例,现全市执业律师中女性律师518名,占执业律师的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