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妇儿工委《关于转发省妇儿工委、省人社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廊政妇儿工委字〔2023〕3号),经逐级审核推荐,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拟推荐5个集体为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8名个人为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11月23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市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市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316—2339200
联系地址:廊坊市永兴北路市民服务中心院内市妇联
附件:1.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附件:2.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