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文明办〔2010〕23号
各县(市、区)文明办、妇联,市直文明办、廊坊开发区工委办:
为扎实推进我市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建设,市文明办、市妇联和廊坊日报社决定在全市举办“荣盛”杯廊坊市“十大孝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荣盛”杯廊坊市第三届“十大孝星”评选
二、组织机构:
主办:市文明办、市妇联、廊坊日报社
承办:廊坊日报社
协办:荣盛集团
三、参评范围:
廊坊市区域内年满18岁常驻人口均可参评。
四、评选标准:
1、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特别是计划生育政策。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睦邻友好,公众形象良好。
2、爱党、爱国、爱家。以实际行动弘扬尊老、孝老、爱老优良传统。
3、有强烈的家庭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情操,长期坚持行孝道、尽孝心,认真履行赡养义务,细心照料老人,得到周围群众一致认可。
4、能够为实现老年人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而努力,事迹突出感人,受到邻里群众的普遍好评。
5、承担社会赡养责任,工作任劳任怨,为养老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6、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事迹典型,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7、在弘扬尊老、爱老、孝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文明风尚、传承先进文化、传播文明理念、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绩卓著。
五、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2010年9月初)
向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印发评选通知,《廊坊日报》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及意义,发动社会各界踊跃参加推荐评选。
2、组织推荐。(2010年9月10日至25日)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广泛发动,认真组织,民主推荐。市民自荐可通过所在单位或村街(社区)、乡镇(街办处)逐级推荐。推荐申报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推荐名单经由各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填写“十大孝星”申报表,并形成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电子版),于2010年9月25日前报廊坊日报社。
3、初审提名。(2010年10月初)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审查核实推荐上报人员材料,评选出40名候选人。
4、推介宣传、群众投票。(2010年10月中旬至11月底)
《廊坊日报》显著位置开辟专栏,对40名候选人事迹逐一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在《廊坊日报》刊登选票,接受群众投票。
5、终审评定。(2010年12月初)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群众投票情况,评选出10名“十大孝星”获奖人选、10名“十大孝星” 提名奖人选。
6、表彰奖励。(2010年12月初)
12月初举行颁奖晚会,对评选出的“十大孝星”进行表彰,授予廊坊市第三届“十大孝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宣传其先进事迹,掀起学习先进热潮,倡导社会新风。
六、评选要求:
1、各县(市、区)文明办、妇联,市直文明办、廊坊开发区工委办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推荐。
2、推荐单位在确定候选人时,应重点面向基层,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基础上,注意时代特征和突出业绩。
3、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征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和上级单位意见,征求同级组织、纪检等部门的意见。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审定,形成600字的考察推荐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4、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十大孝星”申报表(附后),一式三份,并提供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A4纸)一式3份,电子版1份。
5、各推荐单位要在2010年9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的全部材料送交廊坊市日报社,逾期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廊坊市文明路18号廊坊日报社社会新闻部。联系人:刘冰 联系电话:2010719, 邮箱:lfrbshxw@126.com。
廊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廊坊市妇女联合会
廊坊日报社
2010年9月7日
主题词:十大孝星 评选活动 通知
廊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9月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