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澜涛,女,三河市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她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通过开展“五个一”工程,强化和延伸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广大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同志连续五年被三河市妇联评为巾帼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2013年被评为廊坊市三八红旗手,其所在的少年法庭被命名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一、搭建一个平台,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杨澜涛开创性地在圆桌审判庭增设“爱心感教席”,利用这个平台,对法定代理人不能出庭的未成年人案件,邀请爱心感教员参与庭审,截至目前已有47起案件分别从团委、妇联、学校和关工委等部门邀请“爱心感教员”,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庭教育,取得了被告人积极认罪、幡然悔悟的良好效果,实现了对未成年人权利的特殊保护。
二、开辟一个基地,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
杨澜涛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2013年4月与华北科技学院建立了法制共建基地,双方共同开通了“朝阳热线”、举办了系列法制讲座、开展了法官与师生上街普法宣传、合作组织模拟法庭大赛等活动,此外,招募了大学生爱心志愿者参与对缓管少年的回访帮教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法制宣传效果。
三、建设一个驿站,汇聚爱心帮教力量。
面对一些青少年因找不到工作而违法犯罪的现实,杨澜涛积极与多家企业进行联系,2013年6月与河北金燕集团建立了“朝阳驿站”,双方签订了协议书,除对所推荐的缓管少年进行一般管理外,在任务派定、休息休假、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并定期进行思想沟通,及时与法官反馈他们的矫正情况,防止他们再次犯罪。
四、秉持一份公心,坚决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在一起大学校园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中,庭审时被害人的妈妈情绪失控对被告人又抓又打,杨澜涛出于对当事人丧子之痛的理解,并没有简单制止,而是一边平复这位妈妈,一边安慰吓呆了的被告人,庭审得以顺利进行。庭审结束后这位妈妈坚决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但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不能适用死刑,在讲法无效的情况下,杨澜涛先后三次去被害人家里,耐心倾听被害人母亲的倾诉,并适时地辩法析理,终于使其心服口服地接受了裁判结果,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奉献一份真情,切实做好回访帮教。
案后回访帮教是少审工作中与审判并重的一环,杨澜涛建立了“四回访”机制:1、每月至少1次向社区矫正机关了解缓管少年的在矫情况;2、每半年走访缓管少年家庭或所在村、街道了解情况;3、在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进行家访或集中教育;4、当缓管少年思想有重大波动时,及时走访,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帮教,使其顺利回归社会。